始于隋朝。隋王朝统治者借鉴历史上各种选举制度,推行了“举贤良”、“僻举”、“荐举”、“九品官人法”等等措施,广泛地选举官吏。隋王朝的中央集权机构是“三省六部制”。在选举中,不论由何种方式选拔的人才,最后都由中央直接任命,一官一职,“一命免、拜,必归吏部”。这样,吏部选举,不仅责任重大,而且事务繁多。各地人才汇聚京城,“萃处京畿”等候选举。由于吏部难以合理任用,不能人尽其才,显露了原有选举方式的局限性。因此“隋氏罢中正”,扬弃了历史上的各种选举法,结合现实政治的需要,改造出适合自己要求的新型的选举制。
隋朝的科举每年一次,工商不得入仕,应举者必须由地方州县或朝廷高级官员举荐。具体举荐的渠道有两条:一是由在京五品以上官员举荐;一是地方州、郡长官如总管、刺史(一般在五品上下)举送。由吏部主考,分科选举,考“口试”、“策试”和“试杂文”。各科考试后分甲乙等,分等录取后再分等级授予官职。
科举制度起于隋朝时期,终于清末,是1300年年间,国家取士大典,网罗天下英才为朝廷所用。
科举制度产生之前,实施的是魏晋时期创立的九品中正制,这个制度最大的特点是门第阶级森严,出身是做官的第一要素,所谓上品无寒士,下品无高门,投胎真正成了一门学问。生于士族大阀,这一辈子高官得坐骏马得骑。生于寒门,就自求多福吧。
经过三百年战乱,隋文帝一统江山,天下平定,为加强中央集权,网络底层英才,隋炀帝创立了科举制。李唐代隋以后,保留了科举制度,并发扬光大,并最终成了之后1300年国家取士最重要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