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准没有儿子,以侄子寇随为后嗣。
寇准(961年—1023年10月24日),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太平兴国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县,改大名府成安县。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召试学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历同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后两度入相,一任枢密使,出为使相。乾兴元年(1022年)数被贬谪,终雷州司户参军,天圣元年 (1023) 九月,病逝于雷州。
《宋史·寇准传》准少年富贵,性豪侈,喜剧饮,每宴宾客,多阖扉脱骖。在雷州逾年。既卒,衡州之命乃至,遂归葬西京。道出荆南公安,县人皆设祭哭于路,折竹植地,挂纸钱,逾月视之,枯竹尽生笋。众因为立庙,岁时享之。无子,以从子随为嗣。
寇准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