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植物学,水果的定义是“植物的果实”。如果是这样,西红柿,还有辣椒、黄瓜、茄子等都要属于水果,但因为它们大多数时候需要煮熟才能吃,通常被当做蔬菜。其实,水果和蔬菜的分类并没有太多科学道理,更多的是根据习惯而定。如果可以生吃、多肉多汁、包含植物的种子,就常被认为是水果。而蔬菜一般是烹饪做菜用,包括植物的根、茎、叶等部分。不能生吃、不够甜的植物果实也被认为是蔬菜而非水果。
就西红柿而言,它可以生吃、多肉多汁,也包含植物的种子,但因为人们常常用它炒菜(鸡蛋)就被当成了蔬菜。
另一种番茄小西红柿,也就是圣女果,因为多被生吃就被划到了水果阵营。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西红柿属于蔬菜而不是水果。事件源于美国1883年的关税法,关税法规定进口蔬菜要缴纳10%的税,而水果不用。
当时纽约海关认为西红柿是蔬菜,需交税。
进口商不服,在1887年将纽约港海关税收员爱德华•L•赫登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被征收的税款。
最后一路闹到了美国最高法庭,6年后法庭才做出最终裁定。判决西红柿是蔬菜的的理由还是人们通常对其烹饪食用,就日常吃法而言,西红柿更像蔬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