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铰链四杆机构 曲柄存在条件是什么(铰链四杆机构基本类型怎么判断)

铰链四杆机构 曲柄存在条件是什么(铰链四杆机构基本类型怎么判断)

更新时间:2024-05-29 19:56:31

铰链四杆机构 曲柄存在条件是什么

 是最短杆与最长杆长度之和应小于或等于其余两杆长度之和; 连架杆与机架中至少有一个是最短杆, 满足以上条件, 当最短杆是曲柄时,为曲柄摇杆机构 最短杆为机架时,为双曲柄; 最短杆为连杆时,为双摇杆;能360度旋转地机构称为曲柄对于四杆机构,曲柄存在的条件为:最短杆长度 最长杆长度。

平面铰链四杆机构有曲柄存在的条件为:

1、连架杆与机架中必有一杆为四杆机构中的最短杆;

2、最短杆与最长杆杆长之和应小于或等于其余两杆之和(通常称此为杆长和条件)。在铰链四杆机构中,如果某个转动副能够成为整转副,则它所连接的两个构件中,必有一个为最短杆,并且四个构件的长度关系满足杆长之和条件。

平面铰链四杆机构是平面四连杆机构中最有代表意义的一种。其分类在许多文献中远没有包括机构的全部类型,且没有严格的分类法。这样,带来的问题是:对该机构认识不全面;影响机构的实用。

分类原则如下:

(1)从根到枝逐步细化;

(2)根、枝隶属关系明确,避免一个枝从属两个根,每个根要自有特点;(3)从根分出的枝要遵循枝之间不得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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