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市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企业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147所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39所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
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市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企业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147所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39所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