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船运费:公式:运费=FOB*运费率、保险费=CIF*投保加成*保险费率、CFR=FOB+运费、CIF=CFR+保险费
CIF=FOB+运费+保险费
以石城至南日岛为例:
2021年12月1日起对过渡旅客、车辆及货物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旅客过渡收费标准
石城至南日岛航线旅客过渡18元/人·航次。
二、客车过渡收费标准
(一)三轮电动汽车为50元/辆·航次;
(二)四轮电动汽车为130元/辆·航次;
(三)小车7座(含)以下为130元/辆·航次;
(四)8—12座(含)小型客车为180元/辆·航次;
(五)13—17座(含)客车为230元/辆·航次;
(六)18—22座(含)客车为300元/辆·航次;
(七)23座(含)以上客车为350元/辆·航次。
上述收费标准含1名驾驶员,不含旅客、货物。
三、货车过渡收费标准
(一)货车按实际吨位50元/吨·航次;
(二)后三机、手扶拖拉机100元/辆·航次;
(三)工具车、微型小货车(后两轮)130元/辆·航次;
(四)工具车、微型小货车(后四轮)150元/辆·航次;
(五)三轮摩托50元/辆·航次;
(六)浆泵机(牵引式)按实际吨位50元/吨·航次。
上述收费标准含1名驾驶员,不含旅客、货物(25公斤以上未满1吨的货物按零担货物过渡标准收费)。
四、特殊车辆过渡收费标准
(一)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吊车、叉车按实际吨位50元/吨·航次;
(二)挖掘机(履带式)、自重60吨(含)以上的特殊车辆按实际吨位100元/吨·航次;
上述收费标准含1名驾驶员。
五、零担货物收费标准
(一)自行车6元/辆·航次;
(二)两轮电动车10元/辆·航次;
(三)保鲜桶6元/桶·航次;
(四)电视机6元/台·航次;
(五)冰盘4元/盘·航次;
(六)轻包物资10元/立方米·航次;
(七)袋装物品6元/件·航次(每件不超过50公斤),沉重物品6元/百斤·航次(乘客随身携带行李25公斤以内免费);
(八)活鲜桶过渡收费按16元/桶·航次收取(含空桶返回)。
六、包船收费标准
“富康号”、“南日岛1号”包船12000元/航次。
“石南1”、“石南6”包船3000元/航次。
1.海南大货车轮渡收费标准:总费用=计价重量×(船舶运费 港口作业包干费 货物港务费) 价格调节基金;装载货物车辆长度超过18米或货物超过车箱长度的车辆,每超1米计费吨增加1吨(不足1米按1米计);装载货物车辆宽度超过3.1米或装载货物宽度超过3.1米,按超宽计费,即过海车辆计费×1.5;对长度超过18米,同时宽度又超过3.1米的车辆按过海车辆计费×2.5。
2.小型家用轿车收费标准:每台小车约419元/台次(含驾驶员船票),随车人员42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