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华北人民政府于1949年7月25日至27日召开第三次委员会扩大会议,在鲁西南、豫北、冀南衔接地区成立平原省,省会新乡市,由中央直接领导,辖新乡、安阳、湖西、菏泽、聊城、濮阳等6专区,共56县、1矿区、5城关镇。
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新乡市1949年至1952年为平原省省会。
新乡在1951年至1953年是平原省省会。
1949年5月,华北人民政府于1949年7月25日至27日召开第三次委员会扩大会议,在鲁西南、豫北、冀南衔接地区成立平原省,省会新乡市,由中央直接领导,辖新乡、安阳、湖西、菏泽、聊城、濮阳等6专区,共56县、1矿区、5城关镇。
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新乡市1949年至1952年为平原省省会。
新乡在1951年至1953年是平原省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