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实之辩是中国哲学史和逻辑思想史上对名实关系的研究和争论。春秋时期,“名实相怨”,邓析苜先作《刑名》一书以正之,并提出“按实定名”、“循名责实”的主张。
孔子强调以名正实,以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子路》),主张按周礼规定的等级名分来纠正“礼乐不兴”、“刑罚不中”的现状。
墨子提出“取实予名”,强调知与不知之别“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墨子·贵义》)。
名实之辩是中国哲学史和逻辑思想史上对名实关系的研究和争论。春秋时期,“名实相怨”,邓析苜先作《刑名》一书以正之,并提出“按实定名”、“循名责实”的主张。
孔子强调以名正实,以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子路》),主张按周礼规定的等级名分来纠正“礼乐不兴”、“刑罚不中”的现状。
墨子提出“取实予名”,强调知与不知之别“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墨子·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