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之辩、名实之辩是先秦至两汉讨论的主要哲学问题,哲学基本问题在这里已有了最初的开端。
就天人之辩而言,哲学基本问题主要在讨论自然和人为的关系时表现出来:天是自然界还是决定人事祸福的天命?人能否对天(自然)有所作为?就名实之辩而言,哲学基本问题集中表现在名称概念(思维内容)和客观实在(思维对象)的关系上:名称概念是客观实在的反映还是先天就有的?名称概念能否正确反映以及如何反映客观存在?
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围绕着天人、名实之辩展开了哲学争鸣。殷周的宗教天命论,以天为主宰一切的人格神,人则必须听命于天。春秋时期涌现了冲击这种宗教天命论的社会思潮。
儒家的创立者孔子以仁为其思想核心,正是这一思潮的折射。孔子以“爱人”来解释人,其主旨是肯定在天地万物中人最为贵,他说:“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孟子进一步指出,高远的天体并不神秘,其运行规律是可以被人把握的:“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若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至也。”(《孟子·离娄下》)这些表现了将神学之天还原为自然之天的倾向。与这一倾向相联系,孔子的“为仁由己”和孟子反对“自暴自弃”,其意旨都在于“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强调每个人能否实践仁义,主要取决于自身的力量。
天人之辩指的是探究天与人的关系,名实之辩指的是探究名义与实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