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广州市和深圳市。截止2017年底,广东全省一共有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目前,广东省内辖2个副省级城市(广州、深圳),19个地级市,3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数量排名全国第一,广东还拥有一个有地级市管理权限的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分121个县级行政区,包括64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
2个,广州市和深圳市。截止2017年底,广东全省一共有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目前,广东省内辖2个副省级城市(广州、深圳),19个地级市,3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数量排名全国第一,广东还拥有一个有地级市管理权限的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分121个县级行政区,包括64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