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脊背项目有档号、案卷题名,由保存单位填写;工程档案的案卷脊背由城建档案馆填写。工程资料卷内目录的编制: (l)填写的目录应与案卷内容相符,排列在内封面之后,原文件目录及设计图纸目录不能代替。 (2)编制单位:案卷编制单位。 (3)序号:按卷内文件排列先后用阿拉伯数字从l开始依次标注。 (4)资料名称:即表格和图纸名称,无标题或无相应表格的文件应根据内容拟写标题。 (5)资料编号:表格编号和图纸编号。 (6)资料内容:资料的摘要内容。 (7)编制日期:资料的形成时间(文字材料为原文件形成日期,汇总表为汇总日期,竣工图为编制日期)。 (8)页次:填写每份文件材料在本案卷页次或起止页次。 (9)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