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超容量用电判定,根据变压器容量和用户月用电量比对,或者变压器负荷电流变化。
用电超容是按用电总量计算,用电超容是指用户在某一时段或某儿个时段超过核定容城或变压器容馈运行。超容有3种情况:
一是“低供低计”小用户超容;
二是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实行两部制电价的工业类用户超容,目前供电企业追究的主要是这类用户;
三是其他专用变用户超容。
“超容用电”,即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供电企业与每个用电客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约定用电容量,是用电客户与供电企业共同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之一。供电企业随时可以根据电能计量表计等相关数据,判断用电客户是否存在“超容用电”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