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一、经济方面。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具体措施如下:1、废井田、开阡陌;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3、统一度量衡。
二、政治方面。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具体措施如下:1、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2、,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3、制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三、军事方面。
具体措施如下:1、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2、废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