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察今》里就有“荆人涉雍”、“刻舟求剑”、“投婴于江”这三个客体事例,每一个客体事例后面都有一段比较类推的文字,起着反复论证反复强调的作用,从而形象地揭露了“今世之主”一成不变地“法先王之法”的荒谬。 1、客体事例的来源,可以是生活中的真实事例,也可以是假设的事例;可以是一个包含科学.
如《察今》里就有“荆人涉雍”、“刻舟求剑”、“投婴于江”这三个客体事例,每一个客体事例后面都有一段比较类推的文字,起着反复论证反复强调的作用,从而形象地揭露了“今世之主”一成不变地“法先王之法”的荒谬。 1、客体事例的来源,可以是生活中的真实事例,也可以是假设的事例;可以是一个包含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