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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法十六字方针(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法十六字方针(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更新时间:2024-05-09 02:51:46

特种设备安全法十六字方针

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十六字方针是中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用十六个字简洁明了地概括了相关要求。具体方针如下: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整改到位,风险可控。

3. 依法管理,分类监管。

4. 落实责任,层层落实。

5. 人员合格,安全可靠。

6. 建立档案,信息留存。

这些方针强调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包括安全至上、预防为主、风险可控、依法管理、责任落实、人员合格以及建立档案和信息留存等关键要素。这些方针指导了特种设备行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旨在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 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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