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考的内容包括四个主要方面。
首先是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学理论,考查考生对孩子们成长和学习过程中心理学和教育学理论的掌握程度。
其次是教育教学方法学和教学设计,考查考生教学过程中设计教学方案的能力和掌握的教学方法是否得当。
第三是教学评价和调适,考查考生对学生学习情况评价和调适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最后是班主任管理和辅导,考查考生在学生日常管理和辅导方面的能力和实践经验。这些方面内容综合考察了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知识水平,是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考的标准内容。
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考的内容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学科知识等。
其中,教育心理学涉及到学生个体差异、学生心理发展规律以及教育者如何合理运用心理学知识来促进学生的学业发展;教育教学理论则涉及到如何设计教学活动、教师如何帮助学生形成知识体系和思维方式;教育法律法规则对教师的职业行为进行规范和保护;教育管理则包括学校管理、班级管理和课程管理等,教师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来提高管理能力;学科知识是指教育教学专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因此,只有掌握了这些知识和能力,教师才能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