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建科学的分层分类授权体系
国有企业要想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就必须要破除政企不分的情况,真正给予国有企业自主的选人用人权,让企业根据自身的战略及业务发展情况自主进行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及配置,给予企业自主用工权。从授权层级上看,国有企业要建立分层的选人用人授权机制,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经营层在选人用人上相应的权限,改变以往不分层级的“同纸任命”状况,尊重各个治理主体的选人用人权。
在国有企业内部,要明确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等不同治理主体在选人用人上的定位及相应的职权,有效落实党组织在定标准、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的领导作用与把关作用,保障董事会在依法选聘经理层成员上的作用,也要保障经理层对中层及以下职工的选人用人权,切实做到责权利对等。
2.建立规范的组织岗位体系
科学的组织岗位体系是人才管理的基础。从国有企业改革来说,人力资源的改革前提就是组织变革,要按照企业发展的要求进行科学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精简部门、岗位,控制集团总部的部门及岗位编制,控制中高层管理干部的占比,尤其是要控制中层干部的人数占比,避免中层干部占比过高。同时,要建立规范的岗位体系,明确职位职级、岗位的胜任力模型,明确岗位的责权利。
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必须要树立岗位管理意识,转变身份观念,国有企业不是铁饭碗、不是铁交椅,不能搞终身制,领导干部要搞任期制,普通职工要搞劳动合同制。因此,岗位体系最重要的是动态管理,以岗定人、以岗选人,通过全体起立,竞争上岗的竞聘来实现岗人适配,优化人才配置,提高人才使用的效率。
3.建立市场化“选”、“用”、“育”、“留”的四大机制
推动国企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选”、“用”、“育”、“留”机制,其根本的目的是优化队伍结构,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发展环境,真正激发干部职工的活力。
(1)建立市场化人才选聘及配置的选人机制
(2)建立强激励严约束的用人机制
(3)建立多维度职业通道转换的育人机制
(4)建立结构优化、有序进退的留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