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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科大转专业条件(河科大转专业名单公示)

河科大转专业条件(河科大转专业名单公示)

更新时间:2024-05-11 11:40:14

河科大转专业条件

   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对拟转入的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者。

(二)确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入学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三)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后复学者。对按照第一条第一款转专业者,学生递交转专业审批表。依据转专业学生学习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按照拟转专业接收人数,确定转专业候选人。

在确定转专业候选人之外,仍有对该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的学生需要转专业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和专长,确定部分试读名额,试读期为一年。试读期满后,若学生在新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2.5(含),转为新专业正式学生;若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5,转入下一年级新专业。

在学院内部同一学科门类不同专业之间申请转专业者,可不受专业接收名额限制,由各学院制定转专业办法,并自行组织学生转专业,将转专业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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