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的用法和意思推荐如下:
1、作助词用。
主要用法有三种类型:
(1)相当于“的”,是定语的标志。
例如:①菊之爱,陱后鲜有闻。②水陆草木之花。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起舒缓语气作用,无实义。
例如:①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②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3)起补足调音节和舒缓语气作用,无实义。
例如:①公将鼓之。②久之。③怅恨久之。
2、作代词用。(可以代人,代事,代物)
(1)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我”、“他们”、“她们”、“它”、“它们”。
例如:①具答之。②亲戚畔之。③彼竭我盈,故克之。
(2)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这”、“这样”“这件事”、“那”、“那样”等。
例如:①渔为甚异之。
(3)作动词用。相当于“到”、“往”、“去”。
例如:①辍耕之垄上。②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3、语法作用。
(1)宾语前置的标志,无实义。
例如:①何陋之有?②宋何罪之有?
(2)定语后置标志,无实义。
例如:①马之千里者。②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
一、‘之”作代词用,可以指代物,人,事情。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 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 《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小石潭记》)
4、 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 《小石潭记》)
二、之”作动词用,到,去,往的意思。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