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具《返校复课证明》方法如下
1.已排除传染病者
2.诊断为传染病者:临床症状、体征完全消失,无传染性且满足隔离期限;
二、开具《返校复课证明》者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
三、需开具《返校复课证明》者先到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由预检分诊点分诊、挂号到相应科室开具证明,开具《返校复课证明》收取普通挂号费
四、开具《返校复课证明》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资料拓展:开具返校复课证明时,需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并且全面,并提供患者(患儿)本人就诊记录,医生对患者进行相应检查、评估,符合条件者方可开具证明。证明需到“出入院办理处”加盖“病情证明专用章”才有效。
去县级及以上医院找医生开,再由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确认同意后在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教育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