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争性磋商是由竞争性谈判基础上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同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是由打分得分最高的单位成为成交单位而不是报价最低的。
经理竞争性磋商的条件是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工程项目,项目的工艺比较复杂,不容易计算价格,其程序为,经过至少两轮谈判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入最终报价,然后经过综合打分得分最高的单位成为预备成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