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和客体是哲学中的概念,用于区分人或事物在认识或行动上的不同角色。主体是指有意识、有能动性的人或物,是认识和行动的主动者;客体则是指目标、对象或环境等被认识或行动的对象,是主体认识和行动的对象。在语言学中,主体通常是动词的主语,客体则是动词的宾语。
客体指被认识者,是与主体相对应的客观事物、外部世界,是主体认识和改造的一切对象。
原则上说,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都可以成为人类认识和改造的对象。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作为人们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只能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即只有进入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范围,同主体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那部分事物,才是现实的客体和对象。
客体主要包括自然客体和社会客体。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客体的基本属性是客观性和对象性。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与哲学基本问题紧密联系。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体是不依赖主体而独立存在的;主体不是消极地适应客观世界,而是在实践中能动地反映和改造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