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主义文学的特点是反对客观地表现自然和社会,提倡表现主观现实或内在现实,认为“自我是宇宙的中心和真实的源泉”。所以在表现主义文学作品中,我们看到的多是强烈的社会情绪、深刻的内心体验和复杂的变态心理,至于人物的性格特征、身世乃至姓名,都显得无足轻重。它广泛使用象征、梦幻的手法来刻画环境、事件和人物,反映人物的各种精神活动。因此小说情节变化突兀而无逻辑;语言简练而不连贯,并大量使用抒情独白和旁白的形式,为作者直接插入自己的见解而创造机会。
表现主义文学特点:
1、凭借主观精神进行内心体验,并将这种体验的结果化为一种激情。
2、舍弃细节描写,追求事物的深层“幻象”构成的内部世界。
3、作品中的人物常以某种类型的代表或某种抽象本质的体现代替有个性的人。
4、情节不连贯,发展线索不明晰。
5、均以怪诞的方式表现丑恶和私欲的“疯人院”式的人世罪孽和无穷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