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1月5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非浙A号牌”小客车;
(二)车辆持有人居住地在本市,跟申请杭州小客车增量指标条件一致,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
(三)车辆的排放标准需要为“国五”及以上。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沪C等外地车牌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也可以转入杭州,申请“浙A区域号牌”,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日(不含)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