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的主要经历是:
1、宝黛钗初会
贾母怜林黛玉无人依傍教育,便接她到自己身边,黛玉10岁,宝玉11岁,宝钗、晴雯、袭人、香菱13岁,薛蟠15岁,贾琏20多岁,凤姐20岁,贾兰5岁,死去的贾珠23-24岁,贾元春22-23岁,迎春11-12岁,探春10-11岁,惜春10岁,史湘云10-11岁,贾珍尤氏30多岁。
2、林黛玉葬花:
贾宝玉要把落花葬在水里,林黛玉则以为大观园里的水干净,但一旦流出去,外面人家脏的臭的混倒,仍旧把花遭塌了。所以她在园内畸角上做了一个花冢,把落花扫了,装在绢袋里,拿土葬了,任其随土自化,这样才洁净。
3、诗社夺魁:
八月二十一日,大观园成立海棠诗社,林黛玉别号潇湘妃子。当日就在探春秋爽斋做海棠诗,众人都推林黛玉那首为上。李纨力排众议,评林黛玉诗“风流别致”,评薛宝钗诗“含蓄浑厚”。
探春同意评林黛玉居第二。二十三日,众人齐聚藕香榭做菊花诗,林黛玉做的三首《咏菊》《问菊》《菊梦》包揽前三,拔得头筹。
4、讽刘姥姥:
刘姥姥刚回家,林黛玉就因那《牡丹亭》《西厢记》的艳曲而受到薛宝钗劝导。薛宝钗采取了临之以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三步,令她在心下暗伏,只有答应“是”的一字,央告讨饶。九月初,薛宝钗又与她促膝谈心,黛玉羡慕她有哥哥、母亲,闷制《秋窗风雨夕》一首。
5、中秋联诗:
三月初二,林黛玉重建桃花社。但因各种琐事耽误,直到暮春之际,才开了一社,命题柳絮词。此后又无下文,大观园诗社无疾而终。
林黛玉10岁被接到贾母身边抚养教育,寝食起居,一如嫡孙贾宝玉。与11岁的贾宝玉同住同吃,吃穿用度都是贾母打点。
自视地位在三春之上,实则只是隔一代近亲,因被王夫人的仆人最后一个送宫花而很不愉快。11岁时又死了父亲,从此常住贾府,养成了孤标傲世的性格。
12岁时,贾元春省亲后,林黛玉入住潇湘馆,在大观园诗社里别号潇湘妃子,作诗直抒性灵。林黛玉与贾宝玉青梅竹马,脂砚斋说二玉近中远实远之至。
绛珠还泪的神话赋予了林黛玉迷人的诗人气质,为宝黛爱情注入了带有奇幻元素的罗曼蒂克色彩,同时又定下了悲剧基调。
林黛玉与薛宝钗在太虚幻境才女榜上并列第一,二人既存在人性上的德才之争,婚姻上的金木之争,又因同属正邪两赋的禀性而惺惺相惜,林黛玉最后于贾宝玉、薛宝钗大婚之夜泪尽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