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迹:
1、宝黛钗初会:
贾母怜她无人依傍教育,便接她到自己身边,黛玉10岁,宝玉11岁。
2、林黛玉葬花:
元月元宵,元春省亲,林黛玉偷偷替贾宝玉作了一首《杏帘在望》。二月二十二日,群芳入住大观园,林黛玉住了潇湘馆。
三月中浣,林黛玉葬花。贾宝玉要把落花葬在水里,林黛玉则以为大观园里的水干净,但一旦流出去,外面人家脏的臭的混倒,仍旧把花遭塌了。
所以她在园内畸角上做了一个花冢,把落花扫了,装在绢袋里,拿土葬了,任其随土自化,这样才洁净 。
3、诗社夺魁:
八月二十一日,大观园成立海棠诗社,林黛玉别号潇湘妃子。当日就在探春秋爽斋做海棠诗,众人都推林黛玉那首为上。
李纨力排众议,评林黛玉诗风流别致,评薛宝钗诗含蓄浑厚。探春同意评林黛玉居第二。二十三日,众人齐聚藕香榭做菊花诗,林黛玉做的三首《咏菊》《问菊》《菊梦》包揽前三,拔得头筹。
4、讽刘姥姥:
菊花诗会后,刘姥姥游大观园,林黛玉一舒愁肠,展放愁眉,和姐妹们开怀大笑。她还取笑刘姥姥讲的故事道还不如弄一捆柴火,雪下抽柴,还更有趣儿。
5、泪尽而逝:
林十七岁,正月,王子腾在离京二百多里的地方被药死,贾府一个月内连失两大靠山。加之贾宝玉疯癫,贾政放了江西粮道,赴任在即,贾府不得不加紧筹办贾宝玉婚事。
二月初二,贾母为了给贾宝玉冲喜,又想到金玉之说,遂与贾政议定贾宝玉、薛宝钗婚事。同时,为了蒙混贾宝玉,凤姐向贾母、王夫人献掉包计。
初四,金玉婚事意外被傻大姐泄密,林黛玉急痛攻心,去贾母院见贾宝玉,二人最后一次参禅。十一日,林黛玉焚稿。十二日,即林黛玉生日当天,贾宝玉、薛宝钗大婚 ,林黛玉泪尽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