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社会工作由三种不同的理解:普通社会工作、行政性社会工作和专业社会工作。
普通社会工作是人们在本职工作之外承担的,不计报酬的思想政治教育性或公益服务性的活动。
行政性社会工作指在政府部门和群众团体中专门从事职工福利、社会救助、思想工作等类型的助人活动。
专业社会工作是由受过社会工作专业训练的人开展的助人活动。
这些活动主要针对困难人群的专业化服务,较多地秉承了国际上通行的社会工作理念,并运行了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方法。
这三种工作涉及的领域包括各类老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