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直接到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或通过网络、通讯等方式提出申请,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2、注册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注册机构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志愿者证章。
注册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为注册志愿者编制本地管理服务号码。
注册机构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以及大中专院校团组织及其授权的志愿者组织为志愿者注册机构。
网上申请:申请人直接登陆志愿服务网通过“注册”填写统一格式的注册登记表和服务项目登记表等信息,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管理员对申请人进行统一编号,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进行宣誓,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