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关于供热费报停的相关规定(供热条例里有关停暖费的规定)

关于供热费报停的相关规定(供热条例里有关停暖费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4-04-14 21:23:31

关于供热费报停的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如下

一、暖气报停用户必备条件:

1、未售或已售房屋在本采暖季无人使用或居住且往年无欠费记录;

2、报停房屋具备分户控制且停暖之后不影响其他用户的用热;

3、所停房屋暖气进、回水阀门完好,满足开、关操作要求且无内漏或已明显断开进、回水管路。

二、报停流程:

1、用户自己先落实所停房屋是否符合报停条件;

2、如具备报停条件,用户在规定时间内到热力公司收费大厅办理停暖手续,填写停暖申请及签订停暖协议,并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办理:第一次申请报停的用户需要到各片区收费大厅以书面形式提交停暖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房屋的产权人名称、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建筑面积、详细地址;

(2)企业及单位办理:企业安排专业人员提供需要申请报停用暖的房屋产权人名称,联系电话,建筑面积,详细地址。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代理申请人法人委托书,代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采暖季已办理停暖手续且本采暖季需要继续报停的用户:到各片区收费大厅提交书面停暖申请及停暖阀门关闭或断开的照片,直接签订停暖协议、交纳基础热费及二网维护费即可;

3、大厅手续办完后,热力公司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查人员到现场确定暖气进回水阀门并采取停暖措施后,通知用户缴纳基础热费及二网维护费,停暖手续完结。

首次办理停暖的用户或无法提交断暖阀门照片的人员需要等通知和检查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停暖流程,双方签字确认后停暖手续完结。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