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行法律并未对破产企业中所谓“留守人员”作出明确界定,一般而言,管理人在企业破产后会留用部分原企业职工,帮助管理人处理与企业破产清算事务相关的工作,管理人向其支付工作报酬,这类人员便俗称为破产企业“留守”人员。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您好!现行法律并未对破产企业中所谓“留守人员”作出明确界定,一般而言,管理人在企业破产后会留用部分原企业职工,帮助管理人处理与企业破产清算事务相关的工作,管理人向其支付工作报酬,这类人员便俗称为破产企业“留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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