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第4.1.2条 喷头溅水盘与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宜小于7.5厘
米,并不宜大于15厘米,当楼板、屋面板为耐火极限等于或大于0.50小时的非 燃烧体时,其距离不宜大于30厘米。
注:吊顶型喷头可不受上述距离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第4.1.2条 喷头溅水盘与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宜小于7.5厘
米,并不宜大于15厘米,当楼板、屋面板为耐火极限等于或大于0.50小时的非 燃烧体时,其距离不宜大于30厘米。
注:吊顶型喷头可不受上述距离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