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律又称“普遍规律”,是指对整个世界或一定范围内的事物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规律。如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就是世界上一切事物发展的共同规律,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是最一般的规律。
特殊规律指某些事物所特有的规律。如各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各自所研究的规律。
一般规律又称“普遍规律”,是指对整个世界或一定范围内的事物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规律。如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就是世界上一切事物发展的共同规律,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是最一般的规律。
特殊规律指某些事物所特有的规律。如各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各自所研究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