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哈尔滨叫“东省特别市”。
当时, 东省特别市管辖的行政区域较小,分别是埠头区(今道里区)、新市街(今南岗区中心区域),加之它又隶属于东省特别区,所以又叫“小特别市”。后期又将吉林省滨江县和黑龙江省松浦市政局管辖范围并入东省特别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