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天府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天眉管办〔2021〕10号),该办法从2021年4月15日起执行,眉山天府新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砖混(现浇)结构1110元/平方米;安置商品房60㎡/人。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天府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天眉管办〔2021〕10号),该办法从2021年4月15日起执行,眉山天府新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砖混(现浇)结构1110元/平方米;安置商品房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