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费是相对于主费(基本费)而言的,顾名思义是指附加在主费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它不可以单独交费。一般来说,附加费所交的主费比较少,但它的存在是以主费存在为前提的,不能脱离主费,形成一个比较全面多元的收费。
在旅游市场上,“低价游”容易吸引老年群体。但“低价游”只是一个表面的噱头,其得以形成的一个重要前提便是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还必须按照旅行社和导游的要求进行一定额度的消费,从而保障旅行社的正常营收。可老人和小孩群体,恰恰又不具备足够的消费能力。在这种背景下,向特定群体提前收取“年龄附加费”,就成了旅行社变相的“保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