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是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开始实行的,是为了避免周朝分封制带来的诸候混战而设立的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保证了国家完整统一
郡县制形成时期是春秋战国。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分封制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
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封建专制制度的标志。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法家历代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隋开皇三年(583年),改郡为州,州县制取代了郡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