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租房补贴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户籍,在当地生活;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申请材料
(一)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二)家庭户口簿;
(三)家庭成员上年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等相关证件;
(四)现住房有关材料;
(五)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应证明。经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初审、区(县)房管局和民政局审核、区(县)房管局公示、市国土房管局复核后,区(县)房管局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