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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合作医疗报销标准(山东合作医疗二次报销去哪里报销)

山东省合作医疗报销标准(山东合作医疗二次报销去哪里报销)

更新时间:2024-02-21 13:34:26

山东省合作医疗报销标准

一:在2015山东新农合报销范围内,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如下:

1、在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100元以上—1000元补助40%;1000元以上—3000元补助50%;3000元以上部分补助60%。

2、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500元以上—2000元补助30%;2000元以上—5000元补助40%;5000元以上部分补助50%。

3、在县外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8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800元以上—2000元补助20%;2000元以上—5000元补助30%;5000元以上部分补助40%。

二:值得注意是是住院才能报销,门诊的不能报。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时大概需要的手续有:

1、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住院发票

4、疾病诊断书

5、出院小结

6、身份证、户口本

7、合作医疗本(或证、卡)

8、转院手续或证明(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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