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按火灾危险性等级划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级别。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甲类:使用或产生特殊物质,如:有机过氧化物、易燃气体、液化烃/易燃液体。
乙类:使用或产生可燃物质,如:烯烃、醇类、醚类、丙酮、酯类等。
丙类:使用或产生可燃物质,如:石油产品、天然油脂、合成油脂、沥青等。
丁类:使用或产生不燃物质,如:钢材、玻璃、车辆装配等。
戊类:使用或产生不燃物质,如:机器、工具、热力设备等。
耐火等级应按建筑的材料进行分类,分为一、二、三、四级。其中,一级最高,四级最低。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全部使用不可燃烧材料的建筑。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使用可燃烧材料,但不起火花的建筑。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使用可燃烧材料,但不起明火,且烟气容积不大的建筑。
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使用可燃烧材料,且火焰蔓延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建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工业建筑中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场所,其耐火等级应高于其他场所的耐火等级。同时,根据建筑的重要性,耐火等级也有所不同。例如:高层厂房和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层丙类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建筑防火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