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学分5-10学分, 二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和省市级继续医学项目授予一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二类学分。
教育对象实行学分制,每年参加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