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新市民积分窗口提交积分入学申请资料并领取受理回执。在积分入学的咨询受理期期间,申请人到积分窗口一次性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并领取受理回执。
2、镇(街道)积分办根据镇(街道)教育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联合镇(街道)教育部门公布积分情况,并进行公示。新市民可留意村(社区)受理点或学校的宣传栏,也可登录“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进行查询。
3、镇(街道)教育部门根据公布的入学指标数和排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新市民可留意村(社区)受理点的宣传栏,也可登陆“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镇(街道)政务网、拨打教育部门咨询电话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