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锅炉进行内、外部检查,锅筒无遗留的工具和其它杂物,炉管内无焊瘤或杂物,主汽管、给水管、排污管等道上设置的临时隔板、堵头应全部拆除;人孔、手孔等盖板都已装好,并已将螺丝拧紧,炉墙无裂缝、变形或倒塌,炉墙与锅筒、集箱等接触部位都留有足够的膨胀间隙,在其内部按要求填充填料。 炉门、灰门、检查门开关灵活,并已严密关闭。 引风机调风门,调风性能良好。
2.
检查主要安全附件。 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排污阀等,都应符合“蒸规”的要求。
3.
在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即可向锅炉上水,此时锅筒上的主汽阀(或安全阀)应处于开启的位置,以便向锅炉上水及点火时排除锅炉内部的空气。 上水时,速度要缓慢,水温不宜过高,冬季水温应在50℃以下。 当锅炉水位升至水位表的最低安全水位线时,应停止上水,试开排污阀排水,检查是否堵塞。 锅炉首次(冷炉)上水的水位线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
4.
如果是新炉初次升火,必须按后面所述烘炉步骤进行升火。 且对于省煤器,应打开旁通烟道,使省煤器出口水温不得高于150℃。
5.
升火时温度不可增加太快,避免各部分受热不同产生过大应力,影响锅炉寿命。 锅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