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高州区宅基地的规定如下:
1. 居住用宅基地:占地面积最多为14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2. 村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用宅基地:占地面积最多为22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3. 公司或私人所在区域内购买的沿海防护林带、河流、湖泊、水库和水利枢纽内的宅基地:占地面积最多为5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请注意,上述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建设标准需遵循当地政策和相关法规,应由当地政府发布的标准为准。
茂名市高州区宅基地的规定如下:
1. 居住用宅基地:占地面积最多为14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2. 村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用宅基地:占地面积最多为22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3. 公司或私人所在区域内购买的沿海防护林带、河流、湖泊、水库和水利枢纽内的宅基地:占地面积最多为5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请注意,上述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建设标准需遵循当地政策和相关法规,应由当地政府发布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