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
(二)父母双方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
(二)父母双方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