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涉密人员是指在国家秘密工作中从事秘密工作的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研院所工作人员、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艺、教育、卫生、体育、社会团体、律师、会计、公证、评估、房地产、金融、证券、保险、电信、交通、能源、水利、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海关、边检、消防、司法、监狱、安全保卫、保密、情报、外交、侦察、反恐、反间谍、反渗透、网络安全、信息化等领域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国家秘密,因此需要接受保密教育和管理。
具体的涉密人员范围和级别,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界定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