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任何王朝,都需要培养自己的利益集团,作为中央集权的秦朝,利益集团以官僚、贵族和士大夫为主。作为缓解矛盾的方法之一——阶层流动是秦国变法的亮点之一,但到了秦朝时,国家制度已经僵化。
商鞅变法废除了井田制,取消了以庄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明确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生产,使秦的力在短期内提高,但商鞅时期明确的法律、制度因为长期不变出现的很多问题。
秦的商鞅变法对个人和社会都是一种殖民,压榨。
皇帝所面对的不是具体的事,而文书,以及对文书负责的官僚系统,人在这个系统中成了一个零件。但当时的技术还不能支撑起这个庞大的帝国,所以,就有了连坐,下级犯错,上级也要被追究责任。这样,在县级的地方组织中,就有了责权分离的形态。
整个秦集权的核心是人事权和信息权。为了确保皇帝的意志能传到基层,皇帝设立郡县,但这个郡不是行政区域,而是监察区域,每个片区设立监察署,对片区内的郡县进行监察,并向中央反馈情况。
通过对出土的秦简的研究,秦对数据的管理细致到了具体的人及其生产情况。但,秦朝政府统计的这些数据是为了更好的攫取社会财富,把征服地区当作殖民地。
秦朝的兵役制度是对百姓的压榨。秦国百姓困苦,许多人除了当兵就无其他收入,这样以来,士兵只能在战场上奋不顾身杀敌,以求收入。就如杜甫所说“况复秦兵耐苦战,被驱不异犬与鸡”。
秦朝的制度本制就是把国家从贵族管理的国家变成官僚国家,家人变成官吏账本上的“数目字”,从而变成资源。没有财产权,更无人权!秦的崛起,就是对百姓的压榨,这样的制度是无效率的,也是不会长久的。它的残酷之处在于是强行用国家权力抢夺社会财富,不考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小农家庭需要的是稳定,这就决定了中国的农民不像游牧民族那样喜欢惹事,但陈胜吴广起义说明当时农名的生存条件肯定好不到哪去。我国学者汉林就曾指出,秦朝的法律不区分情节,只要法律上有的,就依法惩处。战国时代,国家还比较小,农民的戍边时间、空间跨度较小,秦统一后,国家空前巨大,但却没有像汉朝那样有以钱代戍的制度,军事管制制度又被无限期延长。
秦朝就是一个高压国家,整个国家都是为镇压、战争而生。在这样一个高度集中的体系下,又没有有效的基层管控手段,百姓的怒火就如柴火,只需一个火星就可点着,这个人可以是陈胜,也可以是张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