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均应完成相对应学时的安全培训。
新进场工人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项目、班组)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均应完成相对应学时的安全培训。
新进场工人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项目、班组)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