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查九大类:组织制度建设、许可证、食堂环境、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管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具体检查事项为:
1、组织制度建设
检查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 ***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
2、许可证
检查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等方面;
3、食堂环境
检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等方面;
4、健康管理
检查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工作岗位等方面;
5、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检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并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等方面;
6、清洗消毒
检查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是否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方面;
7、食品加工
检查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是否保持清洁,是否有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等方面;
8、制作管理
检查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是否使用超期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可疑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生熟是否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等方面;
9、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等方面。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多久检查一次
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结合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和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通知见附件3),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重点督查。凡未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凡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律限期整改;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已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一律不得供餐;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