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后,成立了乡镇综合执法大队,乡村两级执法工作有综合执法大队进行。
主要从事镇村街道村容村貌管理,城建规划管理,杜绝私搭乱建,制止乱占农村耕地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领域监督管理,以及乡镇党委安排部署的其他综合类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