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千岛湖水域范围内从事网箱养殖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其养殖区域、面积和规模必须符合千岛湖渔业发展规划。并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航道、水资源、环保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根据浙江省政府规定,千岛湖水域水面的养殖由新安江开发总公司统一经营。其他单位或个人可利用千岛湖水面进行网箱养殖,但应当与新安江开发总公司协商、签订养殖水面使用协议,按协议缴纳有关费用,所收取的有关费用主要用于千岛湖水域渔业资源的增殖和养殖管理。
从事网箱养殖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圈占、扩大协议约定的养殖水域面积。
在千岛湖水域范围内从事网箱养殖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其养殖区域、面积和规模必须符合千岛湖渔业发展规划。并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航道、水资源、环保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根据浙江省政府规定,千岛湖水域水面的养殖由新安江开发总公司统一经营。其他单位或个人可利用千岛湖水面进行网箱养殖,但应当与新安江开发总公司协商、签订养殖水面使用协议,按协议缴纳有关费用,所收取的有关费用主要用于千岛湖水域渔业资源的增殖和养殖管理。
从事网箱养殖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圈占、扩大协议约定的养殖水域面积。